很多人印象里,古代权力集于皇帝,地方官说一不二,贪污舞弊无所顾忌。其实恰恰相反,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就建立了一整套成熟而严密的监察制度,用于监督官员、弹劾不法、整肃吏治,甚至连皇亲国戚、宦官宠臣也不能例外。比如,御史制度就是从战国时期发展而来,到秦汉时已经非常成体系,唐宋以后又设立台谏系统、转运使、察访使等,对地方和中央的监察力度一点不比现代轻松。
御史不是个“闲职”。他们的任务,是“纠弹百官”,动辄直面权贵、揭露黑幕。御史中丞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,分级分工,监察对象从皇帝亲信到地方县令、再到军队主将都有覆盖。任何贪赃枉法、擅权自用的行为,一经举报查实,就有可能仕途断送,甚至杀头。
御史台不仅权力不小,而且经常“得罪人”。唐代御史中丞鱼朝恩,因为弹劾宦官被报复,最后惨死;宋代御史中丞李定因弹劾权臣王安石,反被贬职。但即使风险再大,御史系统始终在运作,起码维持了官僚体系的最低纪律底线。
监察御史是可以“上谏”“中纠”“下巡”的,意思是既可以向皇帝进言,也能纠察中央官员,还能巡查地方官吏。比如北宋时的“风闻言事”,只要听说某个地方有人贪腐,御史就能主动上奏,免于被动等待民间告状。这种制度设计极具进步意义,在世界历史上也属于领先水平。
而且御史弹劾,不止依赖证据,也能通过口头举报、民间流传、密信匿名等渠道进行。正因为机制多、反应快、能直达天听,所以御史往往被称为“朝廷之鹰犬”,让权贵既恨又怕。
如果说中央有御史台,那地方的监察权则由“按察使”体系承担。尤其是从元明清开始,地方监察正式制度化,设立“按察使司”,作为九卿之外的监督机构。这些按察使,虽名为地方官,实则直接受中央节制,手中拥有对全省文武官员的审查、纠察乃至惩处权力。
按察使常配有巡按、巡抚,组成所谓“监察三司”。举个例子,明代的一位按察使可以越级调查布政使、省级知府、乃至总兵官的贪污案件。若按察使掌握到足够证据,上报中央,即可定罪罢官,甚至革职查办。
这意味着,地方上的知府知县即便手握一方,也始终有人盯着。如果他们压榨百姓、欺上瞒下,只要信息传到按察使耳中,就可能身败名裂。按察使本质上就是地方版的“纪律检查委员”。
御史的存在,某种意义上也反过来制约皇权。比如唐太宗李世民,在位期间常被御史弹劾,比如因用人不当、赏罚不明、宠信权臣等,虽说皇帝有最终裁量权,但屡屡“被上书”,也说明这群监察官真敢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