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众多的影视作品和小说当中,有些皇帝为了能够美化盛世或者坐稳皇位,经常会出现特赦天下的情形。这就会给大家一个误导,只要皇上同意,随时可以不管任何人犯了任何罪都可以赦免罪状。
拜托,你用脑子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。如果真能赦免所有人,那造反呢?谋逆呢?暗杀呢?难道也能赦免?
如果大家有印象,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也是赦免过一批人的,但是这些人都是经历了多年的劳动,且犯罪情节轻微才被赦免,根本就不可能不顾法理。
要知道,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,依法治国就是任何朝代的立国之本,皇权纵有至高无上的权力,但是在形式上,还是要维护法理的主导地位,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稳定的国本,从上到下都要讲法。
赦免是制度性动作,不是个人喜好。
古代中国的统治者确实拥有极高的权力,理论上“君权神授”、“朕即国家”,但这并不意味着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地赦免任何人。赦免是帝制国家中特有的制度安排,有严格的法律程序、适用范围和政治目的。皇帝发布赦令,往往需要中书省起草,门下省审议,再由尚书省执行。赦免形式上是皇权的展示,实质上是朝廷高层政治博弈的一部分,必须符合法度,合乎时宜。
而且,每一次赦令的出台,都伴随着一整套律文细则的规范,不是一个“朕高兴”就能搞定的简单决策。赦免行为不仅牵涉法律本身的统一性与权威性,更关系到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,随意赦免反而会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司法公信力的崩塌。
在封建时代,大赦常与重大政治事件捆绑:新皇即位、战乱平息、皇帝大婚、太子册立、皇子诞生等节庆或政治转折才可进行。如《唐六典》所记,赦令只能在“登基改元、建太子、立皇后、太后崩、平大逆、诸王进封”等特定场合颁布,并须朝中公卿集议,甚至要讨论赦令范围、赦免条款、不得赦者。
以汉朝为例,刘邦称帝之初便有“大赦天下”,但他之所以敢下令,是因为秦末战乱,社会极度动荡,需要一纸赦令稳定人心;但即使如此,刘邦仍设有不赦名单,如项羽残党、暴政官吏等。因此,赦免不仅是政治手段,更是国家治理工具,使用频率必须谨慎,一年甚至几年一次才算正常。
赦令不是“无差别清洗”,有严格的赦免禁区。任何朝代的赦令都不是全员“通吃”,都设有明确的“赦外”条款。例如《隋书·刑法志》中就指出:大赦不适用于“十恶”之罪(如谋反、大逆、恶逆等),也不适用于故意杀人、强奸、谋叛等重罪。即便普通犯罪,如盗贼、贪污等,也经常设定“有定罪日”“有赃证”“主犯不赦”等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