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雨倾盆的傍晚,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被猛地推开,裹挟着雨幕冲进来的年轻男子浑身湿透,怀里紧紧护着一个文件袋。"渠主任!求您一定要帮帮我们!"
正在整理卷宗的渠成顺立刻起身,递过毛巾。男子名叫林宇,擦着脸上的雨水,声音发颤:"我和我老婆买的期房,开发商逾期快一年了,现在违约金还想赖掉..."一旁的张忠民赶紧倒来热茶,戴世龙则默契地打开电脑,准备记录案情。
原来,林宇和妻子苏瑶掏空积蓄,购买了宏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"翠湖雅苑"期房。合同白纸黑字写着2023年6月交房,若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。可交房日期早已过去,工地却时断时续,开发商始终以"天气原因材料短缺"为由拖延。
"我们婚期都推了三次了!"林宇眼眶泛红,从文件袋里掏出银行流水,"为了还房贷,苏瑶白天上班晚上做兼职,现在身体都熬垮了..."张彩娇心疼地递上纸巾,周万全则快速检索类似判例,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》2019年第12期的标注上重重画圈。
次日,团队来到"翠湖雅苑"工地。钢筋骨架在雨中锈迹斑斑,几名工人懒洋洋地闲聊。戴世龙不动声色地掏出录音笔:"师傅,这工程咋停了这么久?"工人嗤笑:"老板把钱挪去搞新项目了,我们都半年没发工资了!"
法庭辩论那天,宏盛公司的律师西装革履,将一叠气象报告拍在桌上:"去年雨季持续三个月,这属于不可抗力!"渠成顺却展示着施工日志:"暴雨期间,贵公司其他三个项目仍在正常施工。"张忠民随后呈上银行转账记录,直指开发商资金挪用的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