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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几天后,大黄和叶蓝天躲在地洞里,架起锅正煮着兽肉。
“大黄,看来我们还是要先到升仙城,才能再去那所谓的招仙峰啊。”
盘算了一下路程,至少要走十一二年。
“嗷嗷~”
“对,不怕时间久,反正我们有无限时间,哈哈。”
时间一转,十年匆匆而过。
叶蓝天正跟大黄趴在一个山头上,身上盖着一大层枯叶。
“看到那几头野猪没,你二我三,谁慢今天谁洗碗洗锅。”
“嗷嗷~”
“你实力太低了,能和本座比吗?”叶蓝天不屑一笑。
“嗷嗷~”
“怎么比,本座让你一个手指,你能打得过我吗,不能。”
“嗷嗷嗷嗷。”
“既然你想用三头野猪证明你自己,那便去吧,记得,谁慢今天谁洗碗洗锅。”叶蓝天说罢,率先冲了出去。
大黄正想得意一下,转念一想,不对啊。
妈德,又中计了。
在叶蓝天一菜刀落下,另外四头野猪吓慌了神,尖叫着四散逃跑了。
又是这一人一狗,一个月了,整整追杀他们一个月了。
天杀的人类,天杀的狗类。
谁家狗用刀捕猎的。
“哈哈,大黄狗,说了你实力不行,你偏不信。”叶蓝天手起刀落,另一头野猪应声倒下。
“嗷嗷嗷嗷。”
大黄有声地抗议了起来。
骂得那叫一个脏啊。
这十年来,叶蓝天带着大黄,一天一个坑地往升仙城赶去。
但凡超过森林深处十里地,他们不会进去。
但也不会游走在森林外围两里地,那是人类最多的地方。
一人一狗,将苟一道发挥到了极致。
晚上,多余的肉放在了系统空间,一人一狗盘坐在地,大口吃起了今天刚杀的野猪肉。
肉质紧实,不错,走地猪味道就是好。
而存肉,也是叶蓝天的重要安全感。
“干得不错,大黄,今天又囤起了几头野猪肉。”
大黄兴奋地摇了摇尾巴。
按叶蓝天的话来说,囤肉是必要的,如果去了城镇里,不方便打猎,又没有钱买肉怎么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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