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和妈妈的商定,暑假里每天最多玩四个半小时手机。
但以前我就算平常非休息日也要玩五六个小时手机,节假日玩八九个小时也是有的。
所以爸爸原以为暑假里每天四个半小时肯定不够我玩的,我基本上是肯定每天都要“超时”的。
但检查之后爸爸发现我居然很少有超时的日子,有些天甚至都没玩满四个半小时,这可就太“反常”了!
于是爸爸特意关注了一下,发现我真的不像以前那样“机不离手”了。
比如以前吃饭的时候我都要把手机架在饭碗前面看视频,现在吃饭不架手机了,架的是kindle,看视频改成看小说了。
吃完饭我说要进屋休息,爸爸心想我肯定是躲进屋里玩手机去了吧,就悄悄在门口往里张望。
结果发现我靠在椅子上并没有玩手机,而是又举着kindle看小说呢。
还有昨天早上爸爸带我出去遛弯、吃早点,我居然没带手机,而是带了kindle,在餐厅吃完早点就把kindle拿了出来开始看小说。
看来现在我看小说看得很上瘾呀!
要说这都是妈妈的“功劳”,是她给我“墙裂推荐”的小说《余罪》,还给我下载到了kindle里。
没想到我一看就看进去了,而且越看越上瘾,一有时间就忍不住想看,有时候晚上躺床上能看到十二点,连手机都扔在一边儿不想动了。
妈妈同时也把这本小说推荐给了姥姥,不过姥姥是听的“有声读物”。
她也上瘾了,每天晚上都要听到好晚,有时候困得都睡着了小说还播着呢。
能让“老中青”三代人都喜欢,看来《余罪》确实是一部“让人上瘾的小说”。
小说确实很容易让人上瘾,而且是“不管不顾放弃一切”的那种。
就像是以前“机不离手”的我看上小说之后都已经对手机失去兴趣了,妈妈和姥姥看小说也经常看到半夜。
这都是小说的“魅力”,也是小说的“威力”。
所以从古代起学子迷恋小说就会被看作是“玩物丧志”、“荒废学业”。
但是小说这种文体能一直流传到今天,而且专门的小说网站越来越多,看小说越来越方便,就说明小说的“生命力”十分顽强,想“禁止”是行不通的。
爸爸表扬了我玩手机没有超时的表现,但也提醒我不要因为看小说而耽误正事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