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着,就把电话从兜里掏出来,直接打给范玉了。
电话一通,李正光就说道:“兄弟,我李正光!!
哎哎哎,是正光呀!我就想跟你说几件事儿。第一呢,张振发那事儿是我办的,不管你是做戏也好,演戏也罢,还是咋回事儿,我先谢谢你,你能把他那地方告诉我,对吧?第二呢,我这就要走了,要是以后在绥化,你再敢跟我大哥,跟大绵羊俩犯横、呲牙,我可还得回来。你给我记住了,我李正光,我明刀明枪的,可能干不过你,但是我玩灯下黑那一套,我指定能整死你。我说的这话,你信不信,范玉?”
范玉在电话那头赶忙说道:“我信我信我信。再一个,我跟大哥关系也还行,不至于,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儿闹掰,以后我俩井水不犯河水,你看行不行?”
李正光哼了一声,说道:“照你说的办,千万千万的,你可别食言,你要是食言了,我李正光也绝不客气,听明白没?”
“行行。”范玉应道。
“哐”的一下,李正光就把电话撂了。
就这么着,李正光也算是把大绵羊的事儿给办得挺利索的。
也确实打那以后,大绵阳跟范玉在这道上还真就没再发生过摩擦,俩人那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了。
当然了,大绵羊那时候在道上混的和人家范玉肯定是不一样。
人家范玉后来那都不屑搭理大绵羊了,你跟人家完全就不在一个档次上,人家心里想着,我都用不着动手收拾你,啥事儿你自己都得绕着我走,为啥呀?因为人家那时候混得可太大了,不管是比经济实力,还是手底下的兄弟数量,再加上背后那靠山的能量啥的,大绵羊哪一点能跟人家比得了,对不对?
至此呢,咱说李正光跟大绵羊,包括跟范玉,还有贤哥这些事儿,也算是有个挺圆满的结局了。
今天这故事,得从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路那儿开始唠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