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侠盗黄兴(2 / 2)

“行,以后我有东西肯定先找两位。”

冯强一伙人还有冉波一伙人,各自抬着一头野狼离开了。

看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,显然是急着去处理野狼,然后尽快拿到市场上销售。

赵国强背着竹背兜,开始在黑市里闲逛起来。

抚松县城隍庙的这个黑市,他还是头一次来。

就算是他大舅,平日里也大多在村子不远的四平山黑市,或是清河公社的黑市活动。

抚松县城的黑市,似乎也鲜少涉足。

赵国强大舅本就不是正宗倒买倒卖的黑市生意人,他不过是将家里喂养的鸡鸭、鸡蛋鸭蛋,或是偷偷猎到的野鸡野兔,还有自家院子里种的蔬菜瓜果,拿到黑市上换些钱罢了。

他在人群中穿梭,敏锐地察觉到几道若有若无的目光始终追随着自己。

赵国强心里清楚,自己这是被人盯上了。

在这个年代,扒手横行,甚至有些不会扒窃的人,还会纠集同伙当街明抢。

对于扒手,赵国强的前身可谓是再熟悉不过。

在他父母还健在的时候,就给他讲过一个在抚松县广为流传的扒手传奇故事。

据说在民国年间,江湖上有一位声名赫赫的神偷,名叫黄兴。

他劫富济贫,专偷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、奸商家中的钱财,然后将所得分发给穷苦老百姓。

为练就一身神偷绝技,黄兴自小就将铜钱放在水盆里,练习用中指和食指夹铜钱。

为增加难度,他还会慢慢加热盆中的水,每次都必须在一瞬间将手伸进盆里,夹起躺在盆底的铜钱。

动作稍慢,手就会被热水烫伤。

到后来,他更是在水中的铜钱上抹上滑腻的肥皂,让夹铜钱变得难上加难。

黄兴的偷窃手法堪称一绝,与人擦肩而过时,对方毫无触碰之感,身上的钱财却早已不翼而飞。

不管财物藏在身上何处,都逃不过他的“妙手”。

传说有一次,为惩治一个坑害百姓的奸商,黄兴准备出手。

不知为何消息走漏,那奸商出门变得格外谨慎。

他将银票藏在特制的鞋子夹层里,无论白天黑夜、走路睡觉,都舍不得脱下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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