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有一件事情,”周县丞说道:“属下按照东家的吩咐,调查了本县所有的大户人家。发现有三十二家大户,存有大量粮食。”
“这些大户,有些本身就是大地主,秋收的粮食都存着。有些是专门做粮油生意的,所以也囤了不少粮食。”
“属下已经按照东家的意思拟了公文,要求这些大户将粮食按照现在的市价出售给县衙,用来救济灾民;不愿意卖的,也可以租借给县衙,明年多归还三成的粮食。”
“东家开出的条件已经相当不错!但是,三十二户里,只有两户答应了。其余三十户都以各种理由拒绝。”
他顿了顿,从袖中抽出一封密信:“这是吴家二公子昨夜送来的,说是愿以三倍市价‘孝敬’东家,求个太平。”
查中河一拳砸在案上,震得砚台跳起:“狗娘养的!这时候还敢囤粮抬价!三倍市价,他真是狮子大开口!”
夏淮安捏着信纸冷笑:“三倍?等灾民饿红了眼,他们敢喊十倍!”
“用乡勇团的名义呢?这些大户可有回应?”夏淮安又问道。
“还是不愿意卖粮!”周县丞答道:“这些人说,乡勇团保护乡里,清扫流寇,都是职责所在,他们按时缴纳税银,便已足够,乡勇团若是缺粮,可向衙门购买,他们不愿意卖。”
查中萍冷笑一声:“早知道留下一些山匪流寇,让他们去打劫这些大户人家,看看他们还能不能说出这番不要脸的话!”
夏淮安有些无奈。这些大户的思想政治觉悟,未免太低!
国家是暴力机关,维系一方安宁,受到好处最大的就是大户人家。
如果没有社会秩序,没有律法制度,大户人家就会最先受到侵害,他们根本不可能积累出财富。
他们正是靠着社会稳定积累出的财富,却不肯拿出一部分财富回馈社会,帮助社会更加稳定和谐。
正如这些大户,有不少都是冲着乡勇团能保护攀花县的平安,特意搬到了攀花县城躲避流寇袭扰。现在流寇被清除了,他们却不愿意用市价卖给乡勇团军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