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,?县的县令上奏,说是?县有大批流民涌入,国都所派人探查过,流民的数量大概二百多名,青壮老幼都有。
看体态样貌,虽然看上去有些苦累的感觉,但也不像是经历了什么天灾的模样,大概是近几天没吃饭,这才看上去有些沧桑。
而且在?县的县令的配合调查下,发现这二百多名流民其实都是?县周围村里的百姓。
不过说是这么说,在仔细询问过流民后才知道,这些人都是佃农。
佃农的意思就是自己没有田地,租地主家的地来侍弄,以此来糊口。
国都所的探子当时就察觉到不对,二百多名的佃农,怎么可能同时没有地种,在仔细打听,才发现这些佃农租的都是同一个地主家的地。
佃农依靠地而生,没有了地,一家人自然也就没有活路,只能沦为流民。
国都所的探子当即对那位地主展开了调查,调查的结果显示,这位地主的目的是为了涨价。
地主姓周,叫周良,名字叫的良,实际上却是个真真正正的周扒皮。
佃农们辛苦伺候一年的地,眼瞅着要丰收了,周扒皮把地收了回去。
当然,这肯定是违反租赁合约的,但因为周良与佃农的契约都是一年一签的短租,因此哪怕赔偿也赔的很有限。
至于地里的粮食佃农们倒是都收了,但全部都进了周良的口袋里。
周良按照市价将粮食全部收购,不允许佃农们留下一点,看上去好像合情合理,毕竟对方也给钱了。
可没多久,周良名下的粮行就涨价了,平时能买一石粮的价格如今只能买上半石,粮价上涨了两倍之多。
佃农们手里本来就没有余钱,周良又放话如果他们敢闹就别想再租他的地,佃农能没办法,花光了手里的银钱后就只能到城里流浪,看能不能找到可以生活下去的机会。
有佃农倒是想去县衙告状,但被县丞拦了下来,县丞给佃农们仔细解释了,周良的行为在道德上肯定是要受谴责的,但在法律上对方没有违法。
首先地是人家周良的,周良不乐意给你们种那谁也没办法。
其次,周良虽然违约,但也按照违约的条件赔付金银了,所以这一点也无从指责。
再来就是强买强卖,可卖粮食是你们亲口答应的,周良虽然口头威胁了几句,却没有真的动手,而且购买粮食的钱也都足额给了。
什么,你说周良用租地的事威胁你们卖粮?
可还是原来那句话,地本来就是周良的,这不叫威胁,这叫实事求是。
最后粮食涨价的问题,在战争时期,国家是允许粮价在一定区域内浮动的,周良虽然浮动的有些高,但还真就没有触及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