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山县的深秋,晨雾还未散尽,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就被推开了。渠成顺正往茶杯里丢第三片茶叶,抬头看见周万发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跨进门槛,老人布满皱纹的手上紧攥着一叠文件,指节泛白。
“渠主任,这是邱阿姨,为房子的事儿跑了三趟法院了。” 周万发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。邱某光老人在椅子上坐下,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焦虑:“我老伴走的时候留了遗嘱,说这房子我能住到走,可现在他侄子非要赶我走……”
渠成顺翻开老人递过来的判决书,目光在 “居住权” 三个字上停留。民法典实施后,这是他们中心遇到的第一起涉及居住权执行的案子。他叫来法务助理张彩娇:“去把张副主任和戴老请过来,咱们开个短会。”
会议室里,投影仪的光照在民法典物权编的条文上,张忠民推了推眼镜:“关键在于如何把遗嘱里的居住权落到实处。现在民法典有了明确规定,居住权得登记才生效。” 戴世龙在信访局干了三十年,对人情世故门儿清:“董某军那边肯定也有顾虑,咱们得找他谈谈,不能光靠法律条文。”
方梅作为晨报记者,已经默默记录了整个过程。她敏锐地察觉到,这个案子或许能成为普法宣传的好素材。“我能跟着去采访吗?说不定能让更多人了解居住权。” 她的提议得到了渠成顺的点头。
第二天,一行人来到董某军家所在的小区。董某军板着脸开了门,语气不善:“这房子是我花钱买的,凭什么让个外人住着?” 周万全耐心解释:“小董,你叔的遗嘱合法有效,民法典设立居住权制度,就是为了保障像邱阿姨这样的弱势群体。你让她搬走,于心何忍?”
张彩娇适时递上法律条文,用通俗的语言逐条讲解:“您看,登记居住权不影响您的房屋所有权,邱阿姨只是有权利住在这里,以后房子要卖要租,您还是说了算。”
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,董某军的态度终于松动。但他提出一个条件:“登记可以,不过所有手续得你们帮我办。” 渠成顺当场拍板:“没问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