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雨如注的深夜,青山绿水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苏青山,浑身湿透地冲进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。他紧紧攥着一叠文件,声音带着焦虑与愤怒:"渠主任,九农种业卡着我们的脖子,不让新品种继续生产,这可是关系到千万亩农田的大事啊!"
原来,五年前,青山绿水种业与九农种业曾有过一段合作佳话。双方各自掌握着"青山1号"水稻新品种的父本与母本,共同培育出高产抗病的优质稻种,在市场上广受欢迎,种植面积迅速突破百万亩。然而随着合作到期,两家公司因利益分配产生分歧,九农种业拒绝续签授权协议,导致"青山1号"无法再生产。
"现在正是春耕备种的关键时期!"苏青山激动地说道,"农户们都在等着我们的种子,可九农种业却坐地起价,非要我们让出七成利润!"他翻开文件,里面是来自各个乡镇的求助信,字字句句都透着农户们的焦急。
渠成顺意识到,这不仅是一场普通的侵权纠纷,更关乎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。他立即召集团队,连夜制定方案。张忠民仔细研究植物新品种权相关法律条文和裁判要点;周万发尝试与九农种业沟通调解,却得到对方强硬的回应;张彩娇负责收集"青山1号"的种植数据和市场反馈;戴世龙则通过农业部门了解该品种对当地粮食生产的重要性。
调查发现,"青山1号"水稻具有抗病性强、产量高的特点,特别适合青山县及周边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,已经成为当地的主要种植品种。而九农种业之所以拒绝授权,是企图垄断市场,迫使青山绿水种业接受苛刻的合作条件。
案件进入诉讼阶段。法庭上,九农种业的代理律师振振有词:"我们拥有父本的品种权,有权决定是否授权。青山绿水种业想要继续生产,就必须接受我们的条件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