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6月初,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,租住在西上渝亭131号8单元417室。
劳荣枝化名“陈佳”到南昌市爱乐音夜总会从事陪侍服务,结识了商人熊某义,二人共同确定熊某义为作案对象。
7月28日中午,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义诱骗至租住处。法子英事先躲藏在室内,待熊某义进入后,法子英持刀突然从房间内冲了出来,对熊某义进行控制,并伙同劳荣枝用布条和绳索对熊某义进行捆绑,限制其人身自由,使其无法反抗。
捆绑后,二人从熊某义身上抢走金项链、手表等财物及家门钥匙,并威逼熊某义说出家庭住址。
在捆绑和威逼过程中,熊某义极力反抗,情急之下法子英用铁丝和绳子勒住熊某义的颈部,致其窒息死亡。
之后为毁尸灭迹,法子英将熊某义的尸体肢解,分别装入两个编织袋和两个旅行包中。
当晚,劳荣枝独自前往南昌市东湖区芭茅一巷1号6楼熊某义家,用劫得的家门钥匙试开门锁后返回,随后又立即伙同法子英携带尖刀来到熊某义家,剪断熊某义家及对面住户门口的电话线,进入室内。
法子英用尖刀、绳子、皮带等控制住熊某义之妻张某,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,抢得手表、首饰及现金人民币8090元、110港元、10美元、企业债券(面额人民币1000元)、银行存单(金额人民币元)等财物。
之后,法子英用皮带将张某勒死,用裙带将熊某义之女熊某璇勒死,并将熊某义的部分尸块从其租住处转移到熊某义家。
在这一过程中,劳荣枝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杀害熊某义,但她与法子英既有共谋,也实施了诱骗、捆绑等行为,为法子英的杀人行为创造了条件。
悲剧,从这一刻再无法逆转。
自此,劳荣枝与法子英彻底沦为恶魔共生体。
他们一路流窜,经温州、南京、广州、澳门、北京,再到合肥。每至一处,劳荣枝就利用美貌在歌舞厅坐台,引诱有钱男子;法子英则负责绑架、勒索与杀人。
三年间,七人遇害,其中甚至包括一名无辜的孩童。犯罪手段一次比一次残忍,劳荣枝也越发麻木冷血。
1999年7月23日,法子英在合肥落网,同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。而劳荣枝,却像人间蒸发一般,消失了。
她这一逃,就是二十年。
隐姓埋名、流落多地,她在酒吧、KTV打零工,做服务生,也做“陪酒女神”,甚至不惜靠灰色交易谋生。她谈过恋爱,做过手表专柜销售,试图融入正常社会。但每一个深夜,罪孽从未停止叩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