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时他还没有看出有什么作用,等明天带着馒头去打猎试试看。
当陆青阳牵着一只半大的狗儿,脚步轻快地跟上猎队的步伐时,猎队队长王大刚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,险些憋不住那即将溢出的笑意。
“我说小陆你啊,也真是有趣,领着这么个小狗崽子就来打猎了?”
“我这不是想着,让馒头也来这山林间长长见识嘛,咱们人得在实践中积累经验,狗儿们不也得这么一步步学起?”
“馒头?小伙子你倒是也是实在,名字也取得实在。”
别人给狗取名字都是旺财来福,或者直接用颜色取名字,陆青阳直接用了吃的名字。
猎队里的猎犬,即便不似獒犬那般凶悍无畏,也至少是身经百战、体魄强健的成年犬只。
它们的眼神中闪烁着狩猎者的锐利。
馒头现在才五六个月的,和那些成年的狗比起来却是小了那么一点。
领头的猎犬突然吠了几声,馒头闻言,非但没有退缩,反而挺直了小小的身躯,用它那洪亮嗓门回敬了几声嘹亮的吠叫。
铁大叔这时一把将馒头拉到身旁端详着,“这是一只好狗崽子,是老沈家的吧,我原本看中了,倒是被你小子抢先了。”
”铁大叔,你家里都有两只了,这只就让给我吧。”
馒头在一旁附和地轻吠了两声,尾巴轻轻摇摆,仿佛真能通晓人意,透着股子难掩的灵性。
铁大叔哈哈大笑起来:“你都取了名字了,自然不会和你争抢了。”
他们的狩猎范围是青山林场以北的地区,山峦叠嶂,林木葱郁,人烟稀少,却成了野兽们肆意游弋的乐园。
陆青阳牵着马,也就是如今他负责喂养的叫高粱的这匹公马。
队伍中,每人都配备了狩猎的必需品:猎枪在手,猎刀锋利,小斧子则藏于腰间,以备不时之需。
他还分到了一个猎户同款的大水壶,可以挂在马背上。
前几天他就发现了,猎户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