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前掌握证据,然后再去找当事人代理这个案子,这本身并不存在什么问题,也完全合法合规。
但是关键在这个证据上面!
苏胜几乎大部分的视频证据,都是从胡广志的私人别墅中取得的。
用脚想都知道,胡广志本人,肯定是不可能将这些视频主动交给苏胜的。
这些可是关乎自己生死的东西,胡广志自然也不可能交给任何人。
虽然不知道苏是如何胜取得这些证据的,但是手段肯定是见不得光、是不合法的。
而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,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、是无效的!
仔细研究过这次庭审全过程的人就能够发现,除了韩晓晓那段学校监控视角的视频之外,法庭其实并没有采纳其他的视频作为判罚的依据,而是根据视频中提供的一些线索,找到其他的证据,来作为判罚的依据。
比如那两具从某小区门口挖出来的尸体。
视频的合法性存疑,这个案子又被全国民众和最高法关注,自然不可能用合法性存疑的证据,来审判这个案子的几个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