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太阳温柔的赶走黑夜的最后一丝凉意,柔柔的叫醒睡眼惺忪的枫树,然后掠过树梢,悄悄溜进房间。
凌枫是被闹钟的声音吵醒的,习惯性的闭着眼睛摸索着手机,手机没摸到,却摸到了一个温软的身体。
“!”
凌枫猛的睁开眼睛,弹坐起来。
盯着旁边人沉睡的容颜半天,脑袋被闹钟吵的嗡嗡作响。
烦死了。
伸手捞过放在床头的手机,关掉闹钟,房间顿时安静下来,只能听到某人均匀的呼吸声。
猪啊?这都吵不醒你。
凌枫掀开被子,准备偷偷溜走。
虽然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,从体感上来判断,应该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……
吧?
靠!
我怎么穿着裙子?
坏家伙还有这癖好?
可是,他哪来的小裙子?
难道——
是他前女友的?
凌枫突然觉得有点烦躁,扯了扯身上的小裙子,狠狠地瞪了一眼床上的人。
玛德,渣……
“男……”
顾岑的枕头边放着一只玩偶兔子,左边耳朵上有很丑的针脚,看起来应该是坏掉了然后被重新缝了起来。长长的胳膊被主人摆成比心的姿势,张着嘴呲着两颗兔牙,仿佛在对着他大笑一般。
这个兔子……
不是我的吗?
他是……
凌枫逃也似的跑出了房间,平常灵活的身体突然变得不协调,短短的几步路,走的歪七扭八,还顺拐了。
好不容易回到自己的卧室,仿佛刚刚跑完了一千米一般,瞬间脱力,顺着门,滑坐在地上。
好一会才从地上爬起来,从床头的柜子里翻出一个颇有年代感的笔记本,慢慢的翻开。
本子里夹着一张泛黄的相片,上面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年轻女人,凌枫颤着手拿起照片,带出一个微微翘了边的狗狗创可贴,上面用绿色的蜡笔写着工工整整的三个字——
魔法符。
凌枫小时候就长得很好看,白白嫩嫩的,奶团子一样,谁看了都想欺负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