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子并不难审。
原告被告,包括原告口中的买家都在现场,因为当时她名义上的公爹追过来的时候,那男人也跟着一起追过来。
至于物证,家里那壶新泡的茶水里,有他们想迷倒她下的药。
县令命人去把物证带回来,要快。
有些事情拖沓不得,不能给嫌犯留出处理证据的时间。
衙役去了女子的家中,果然在桌上找到一壶尚有余温的茶水。
带回公堂后,请大夫来检查茶水中是否有迷药。
证据在前,两人还试图撒谎,但是在县令反复地询问后,那个花钱的男子率先扛不住压力,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“我招,我招,我是给了他钱,但是是他主动找的我,而且药也不是我下的,他知道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