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辆车减速打弯,向塔都斯表演了完美的漂移转向,与他并列相停。
这名骑士摘掉头盔,露出了整齐的背头,掏出一包烟却摸不出打火机,便笑得和刚毕业的学生那样礼貌:“借个火,朋友?”
塔都斯递出自己的打火机,接回了对方递来的一根廉价烟。他们虽朝相反的方向吐出烟雾,却都把烟灰掸到了右边,在摩托之间落成一条线。
塔都斯先抽完烟,好奇地问:“好车,你从哪搞来的?”
“自己做的,”他把烟蒂攥成团,用纸巾包好后放进衣兜,“驻军摩托拆出的发动机,耐操。”
“啊?这东西有通用的框架吗?”
“没有就切钢自己敲咯。”
“这…兄弟,自己敲的钢材,强度能过关么?”
“不过关就增加厚度啊。”
“那不会影响推重比吗?”
“太重就再切掉,焊接加铆接,舍去外壳,仅留骨架。”
塔都斯嘬了嘬舌头,惊叹道:“能工巧匠啊,兄弟。”
“不敢当,业余爱好者,认识些开小改装厂的朋友,偶尔参与设计罢了。”
“你是文员吗?我看你的衣服…”
“是文员,”信息提示音响起,他掏出手机回了条消息,招手告别,“谢谢你的打火机,明天还要赶早班,先回了,下次再见。”
“留个名字?我叫塔都斯,下回我们比比谁起步快?”
“鄙人鲁格曼。想跑过雄鹰5000?我怕得向帝皇许愿,求一张能飘出星河的魔毯了。”
“鲁格曼吗…”目送在引擎轰鸣里远去的背影,塔都斯扔掉了手里的烟蒂,以低车速回城休养,“市政厅的文员改车上道,真够野的啊。”
塔都斯的猜测没有错。鲁格曼的终点不是家,而是夜不熄灯的市政厅大楼。他把摩托停在围墙外,招呼保安放行。门房里的保安显然认识他,没有开启金属探测器,也没有拿挂在墙上的防暴枪,而是笑着开门,还跟他道了声晚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