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境琅琊城,是有城主的,只不过,是个甩手掌柜,见天不着家。
好在,此地民风淳朴,自匪盗被剿灭之后,安居乐业,貌似有无城主,都无甚两样。
“杀呀!”
适逢清晨,城外喊杀声震天,但并非打仗...是练兵,又是莽爷和陆人甲,一人带一队,相互攻伐。
对此,城中人早已习惯,琅琊卫三天两头的便干一仗,一场群架打完,无一不是鼻青脸肿。
闲的蛋疼?
当然不是。
有位古人曾曰过,平日多流汗,战时少流血。
而秦关一战,也的确印证了这般真理,三千琅琊卫驰援边关,虽也伤亡不小,但各个都勇猛无比呢?
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人,都是经过鲜血洗礼的汉子,皆一身煞气,连身为文官的岳丈,此刻都嗷嗷直叫。
诶?
莽爷一声轻咦,下意识望向一方,正打群架的琅琊卫,也纷纷望去。
入目,便见一个肉嘟嘟的小屁孩,正腾云驾雾而来,正是他家小城主。
“他,就是夫子徒儿?”不少新入营的琅琊卫,都是头回见楚萧,不免有些好奇。
有关他的事迹,可太多了,广陵城外暴揍列位圣子、书院大比战败天命之人、炼狱禁地大杀四方....随便拎出一个,都堪称传奇。
不得不说,逼格的确有够晃眼,得亏这是在白日,若天黑了,定是一颗会动的星辰,光辉可照耀天地的那种。
“可有想我?”
“想。”
腿脚最麻溜的,依旧是莽爷,光着个膀子,打老远便张开了手臂,多日不见,甚是想念,来个熊抱啥的。
正所谓,近水楼台先得月,属他跑的快,属他先挨刀,确切说,是某人拿他试刀,新祭炼的神魂剑,急需找人试试火候。
好嘛!他这一剑斩出,莽爷一头就杵地上了,身上无伤,却口吐白沫,一阵阵的抽搐,看的一众琅琊卫们,都一阵扯嘴角。
“挺好使。”楚萧咧嘴一笑,便收回了神魂剑,也不知此剑太霸道,还是莽爷底蕴太薄弱,一剑就躺,天地良心,他没用力。
如此,还得找个修为高的人试刀,最好是一尊通玄境,半步天虚就算了,那等级别的大神们,难以破防。
城主难得回来一趟。
老规矩。
请吃席。
“唔!”
直至酒菜摆满,莽爷才晕晕乎乎的睡醒,捂着脑袋龇牙咧嘴,看楚萧的脸色,也黑如焦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