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笔钱对于荼九来说,即使加上他之前悄悄藏下的那些,也还是太少了。
他喜欢翡翠,喜欢手表,喜欢时髦的服装,喜欢出入坐着汽车,喜欢吃高档的洋餐,喜欢进奢华的舞厅……
他贪慕富贵,爱慕虚荣,无法忍受灰突突的混在人堆里,为了一天的花费斤斤计较的日子。
所以,既然上官泓亲自把机会送到他手里,他没有放弃的理由。
虽然这条捷径可能充斥着一些危机,但这个时代,哪怕作为一个普通人,也一样朝不保夕,如此一来,他又有什么可顾及的呢?
“那……”
上官泓走了,临江便也不再过分紧张,只是想起之前打算使坏的那对夫妻,又皱起了眉:“那边的事,要解决吗?”
“暂时留着。”荼九翻着账本,漫不经心的道:“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……
“又在看信?”
看了一眼青年手里的信纸,说话的人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开口打趣:“要不是知道你未婚,我还以为你跟某些人一样,在乡下养了个童养媳呢。”
“这都半年了吧?”
“信还是三天两头一封,比葛文的女朋友可长情多了。”
坐在对面床上看书的男人闻言,冷笑着推了推眼镜:“何路,你整天这打听打听,那八卦八卦,到底是来学习的,还是来当小报记者的。”
“嘿,你怎么知道我的理想是当记者的?”何路一脸找到知己的模样,笑眯眯的应了一声,见葛文轻哼一声,不再说话,便冲身边看信的青年使了个眼色。
上官泓懒得搭理他,目光在信纸上扫过,整整三页纸,依旧是关于上官家各种店铺生意状况的汇报,最后略略关心了他两句,加上信封中一张面额三百的银行支票。
半年以来,这样的信几乎每隔三天他就会收到一封,细致且公事公办,看起来冷漠,但也有几分外冷内热的别扭模样。
而且,即使交出了家里的生意,他的吃穿用度,生活花费也从来没有下降过,纵使按照他的挥霍程度,半年来也从没有缺过钱。
看起来,他没看错人,把家里托付给对方,是个不错的决定。
如果是一般人,大概会这么想吧?
他意味不明的笑了笑,抽出信封里的支票晃了晃:“走吧,今天我请你们去看电影,国民大戏院,去不去?”
“那肯定要去啊!”
何路兴高采烈的嚷嚷:“那儿的一张票可不便宜呢,我这种穷人可去不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