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而言之一句话,跟金龙组有仇的人也不得不承认,金三对这个儿子是真的掏心掏肺的好。
赵十怎么想的金岚没兴趣知道,脑海中某个沉寂多年的念头再次浮出水面,半晌,他招了招手。
“你去……”
听着耳边的话,赵十先是惊讶,不解,紧接着所有情绪隐去,认真点头,“您放心,包在我身上,只不过……”
金岚知道他想说什么,“不用管他,就说是我吩咐的。”
至少目前,金三不会和他撕破脸。
有了这句话赵十就放心了,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为了不引起怀疑,他起身离去,没成想被叫住。
“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?”
坐在床上的瘦弱少年眼中的情绪赵十看不懂,只听到了一句莫名的话。
“赵叔,如果,我是说如果。”金岚抬眸,语气轻轻,“你有一天预知到了自己死亡的时间,会怎么做呢?”
赵十搓搓手,心有疑惑,但还是实话实说,“混帮派的不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嘛,我的话,在死之前一天肯定花光所有的钱,吃最贵的菜,穿上最好的衣服,然后躺在床上等着时间到。”
他嘿嘿一笑,“到时候两腿一蹬,管他身前身后。”
挺符合赵十印象的发言。
莫名其妙的问题,随口一说、顺从本心的回答,赵十没放在心上,他脚步匆匆开始忙着金岚吩咐的事。
一开一合的门切断了一闪而逝的光,再次陷入黑暗的房间,只剩下了金岚一个人。
习惯的孤独不再是孤独,这种生活,金岚已经过了十二年,只看外表,谁也不知道他已经二十多岁。
孱弱的身躯,不健康的惨白肤色,多说几句话就会累的咳嗽,那些夸金三对儿子真心疼爱的人若是看见他,一定会缄默不言。
被好吃好喝伺候的人,再不济也是胖的走不动路,怎么也不至于到金岚这种地步,更何况金三送来的都是最好的吃食,每次也都被吃个干干净净。
可他的身体还是一天一天变成了如今的模样,仪器显示一切健康,但健康的人不会走路都困难,力气连十岁孩子都不如。
“咳咳……”
剧烈的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一样,他总以为自己活不了多久,可事实是痛苦地活了一年又一年。